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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工水晶體 將納差額給付

更新日期: 2007/09/12 07:10 記者:記者詹建富/台北報導

衛生署將在近日公告特殊功能的人工水晶體納入差額給付範圍;而為避免醫、病之間對於費用上的爭議,健保局也公告修正新的差額給付同意書,保障病患的權益。

為減輕病患的負擔並考量健保的公平性,健保局繼去年底、今年初開放塗藥血管支架、陶瓷人工關節納入差額給付後,具有矯治老花、散光等特殊功能水晶體,也將納入差額給付,並自10月1日上路。

健保局表示新制實施後,健保局除負擔傳統人工水晶體基本費及手術費外,白內障患者如果想要植入功能較佳的水晶體,仍需自費3至6萬元左右。

衛生署署長侯勝茂表示,單以傳統人工水晶體和特殊功能水晶體相比,兩者差價達3萬元以上,也許對患者的實際助益不大,但重要的是,他相信高價的水晶體納入給付後,在價格透明化及出現比價效應後,醫療院所會有新一波的降價行動。

值 得一提的是,由於實施差額給付勢必會增加病患選用的意願,以塗藥血管支架為例,去年底開放差額給付後,今年上半年接受植入血管支架的病人就比去年同期增加 5成,而其中選擇自付差額的病患就占了3成。因此,隨著差額給付的特殊醫材越來越多,健保局也同時修正差額給付的同意書內容,以避免紛爭。

有關新修正同意書的內容,健保局規定醫療院所應事先告知病患選擇自費付差額的特材,包括產品規格及型號,以及醫院售價、健保給付價格及自付差額的金額。健保局官員表示,依規定病人需簽署同意書1式2份,1份自己留存,另1份附在病歷上,供健保局日後查核。

健保局強調,該局要求醫院把產品規格和型號直接填在同意書上,是在避免少數醫院把低價的醫材混充高價的醫材,然後要求患者自付差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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